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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北物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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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等③所高校招聘2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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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1 11:4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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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前,首都体育学院招聘64人(教师+辅导员+专技)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等条件;(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规定的引进条件(硕士生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生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应为北京生源且符合北京市就业派遣政策要求;留学回国人员须满足教育部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各项规定;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2021年12月前可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非定向博士后人员,并提交博士后培养单位出具的博士后期满答辩通过可自主择业证明;(五)符合以下情况可作为优先推荐的条件之一: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有高一级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六)对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七)符合国家及学校的相关回避制度。二、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请见附表(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1/t20210107_2203711.html)。三、应聘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7:00(含)。请应聘人员进入首都体育学院校园网( https://www.cupes.edu.cn ),点击“通知公告”栏中的“首都体育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进入:“招聘系统”(请点击进入)查询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注册后按要求完整、准确填报各项内容,并须上传有关证书、证件等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1个岗位。审核情况结果及有关通知将在“招聘系统”中显示,请应聘人员随时登录查看。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等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四、公开招聘考核办法(一)资格审查:人事处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条件,并将有关应聘材料转各部门(单位)。符合规定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等考核。(二)考核: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采用面试(试讲)等办法进行考核。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采用统一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权重比为3:7)的办法进行考核。公开招聘各项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其中统一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1. 专任教师岗位:由二级学院对应聘人员组织面试等考核(对个人仪表、语言表达、教态、专业知识运用、教学科研能力、运动技术水平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2. 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部门(单位)依据应聘人员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组织面试等考核。完成上述考核后,根据统一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三)复审面试,公示拟聘人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面试,并根据复审面试情况及上级下达的指标限额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四)身体检查、档案审查、政治审查。(五)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六)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五、注意事项(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及聘用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投递简历阶段,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或扫描件为必传项(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及户口页不做要求,需上传身份证、学生证),必传材料不完整视为简历不合格。(二)拟聘用人员不能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将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五)专任教师入校工作后须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3-4年。(六)我校对受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内)。(七)本公告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国留学网和中国留学英才网公布。六、联系方式联系人:申老师;电话:010-82090527;电子邮箱:zhaopin@cupes.edu.cn;地址:100191,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人事处。

北京物资学院招聘42人(至2021年3月21日)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工作纪律,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4.我校公开招聘分为高层次人才和常规师资补充两部分,其中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青年英才两个层次;常规师资补充包括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等。5.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条件如下:
岗位类型应聘条件
杰出人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具备带领学科和专业冲击一流学科或一流专业的能力;或者长期潜心从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或编写教材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
青年英才有一定学术造诣、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国际视野,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和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专业领域高水平论文;或近五年业绩成果达到我校破格晋升副教授水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岁。
6.常规师资补充中的教师岗位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年龄不超过32岁(198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35岁(1986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须取得博士后证书,且明确为脱产博士后,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进京落户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非北京生源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且人事档案在北京市。7.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只面向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有党支部书记、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二、招聘岗位描述(一)高层次人才岗位职责及数量
岗位类型岗位职责薪酬及待遇岗位数量
杰出人才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担任学科或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本学科或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带领本学科或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提升在国内的地位和声誉;带领本学科教学科研团队获评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具体工作职责和聘期任务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本人确定。1.已有正高级职称的聘为三级教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 150 万,人文社科类 45 万)和住房一套(居住权);2.已有副高级职称聘为四级教授;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 90 万,人文社科类 30 万)和住房一套(居住权);除上述待遇外,学校协助办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京落户,协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见附件1
青年英才履行所聘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首聘期内须晋升聘任教授职务;具体工作职责和聘期任务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本人确定。1.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七级副教授岗位执行各项薪酬待遇;2.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   60 万,人文社科类 15 万)和首聘期周转房一套。除上述待遇外,学校协助办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京落户。见附件2
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2/t20210205_2277557.html)。人事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10-89534856。(二)常规师资补充岗位及具体要求:常规师资补充岗位均为中级及以下职务,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人事处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10-60515992。三、招聘程序(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将简历投递到附件中各岗位联系人邮箱。其中,高层次人才中杰出人才岗位招聘信息当年有效;其余类型人才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二)遴选1.高层次人才遴选程序:(1)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提出初步聘用意见,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人事处。(2)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引进人才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就拟引进人才学术水平进行同行评议或第三方评价。(3)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提出聘用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和待遇,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2.常规师资补充遴选程序:(1)资格审核、面试和试讲:应聘各岗位的考察形式以面试和试讲为主,由各二级单位组织,旨在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5报学校审核,如果考察成绩高于60分的人数未达到1:5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2)学校集体面试: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在各二级单位初步考察选拔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集体面试,综合评估,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岗位的匹配度和培养潜力、综合素质以及北京市户口指标限额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三)校长办公会审定(四)政审、体检和公示:政审由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完成,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素养、道德品质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学校将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信息于学校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四、其他说明1.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年底前到我校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办理,逾期者将取消聘用资格。2.常规师资补充的服务期限:拟聘用人员在校服务期限为6年,同时,拟聘用专任教师在第一个聘用合同期内(6年,含试用期)应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且达到我校晋升副教授的条件,常规师资补充人员中符合学校高层次青年英才引进条件的,按照《北京物资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应完成首聘期各项工作任务并考核合格。首聘期未达到副教授晋升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3.常规师资补充人员待遇:拟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按应聘岗位相应的职务等级兑现待遇。4.诚信要求: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5.“云上宣讲”:为了帮助应聘人员更好的了解北京物资学院基本情况,学校计划于2月22日、3月8日利用“腾讯会议”举办两次宣讲会,敬请广大青年才俊参加。(1)北京物资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云上宣讲会”(一):会议时间:2021年2月22日10:00,会议ID:739174958。(2)北京物资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云上宣讲会”(二):会议时间:2021年3月8日10:00,会议ID:932215532。学校网址:http://www.bwu.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115人(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至2021年3月31日)
一、招聘计划
需求岗位、所需专业、招聘人数等详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聘计划”(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10/t20201021_2117018.html)。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3.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其他要求:引进学科带头人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1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博士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出站并报到入职。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就业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并报到入职。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ueb.edu.cn/hr/zhaopin.jsp),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方式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专任教师岗位: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3、岗位要求:参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聘计划”(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10/t20201021_2117018.html)。
(二)专任教师岗位遴选程序:分为学院(部)简历筛选、学院(部)面试(试讲)和学校审核。(1)学院(部)简历筛选:由招聘部门依据招聘公告中“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应聘者的教学科研情况确定面试(试讲)名单。学校正常补充师资原则上招录应届毕业生,对于优秀的、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如具有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较大学术潜力也可申报,聘用岗位级别由学校基于应聘者科研成果和学术能力评估确定。(2)学院(部)面试(试讲):由招聘部门自主对应聘人选进行考察。面试(试讲)旨在评定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方法、科研成果等,主要考察应聘者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面试组成员包括应聘者所属学科的教授、学院(部)学术委员主任和党政班子主要成员以及工会(教代会)代表。面试(试讲)采用票决制确定排序结果,全程录像。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上报学校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3)学校审核:学校审核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科研成果、学术能力和潜力,通过会议评审确定拟聘用人选排序。
(三)体检:学校人事处、校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所有岗位进行差额体检,均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计算。(四)公示:对于通过遴选程序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网及人事处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工作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特别说明
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的新入职专任教师,学校为其提供总计税前10万元安家费和5至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专任教师讲师岗位聘用人员在第一个合同期(六年)内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所有。
五、联系方式
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学院联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学生处联系,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聘计划”。人事处咨询电话:010-8395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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